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ICP-MS等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ICP-MS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通源路9号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二楼。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ICP-MS设备主机、UPS稳压电源、气体发生器及配件耗材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3交货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通源路9号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二楼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以后 60 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应承担过ICP-MS等设备的类似供货业绩。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2月9日起至2021年2月19日17时00分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网站首页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投标报名”按钮,按照网站提示准确完整填写“*”项和开票信息后,将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文件汇款凭证扫描件)压缩包作为附件上传或发至邮箱chinabrr10@163.com,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信息登记。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信息登记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登记的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向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汇标书款,且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投标单位简称+icp”(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标书款开票信息或提交的信息有误/不全,则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登记的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jszbtb.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网(www.hho-hawater.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通源路9号
联 系 人: 魏俊屹
电 话:1895238535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韩茹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26
传 真:010-53105888
邮 箱:chinabrr10@163.com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行 号:304 100 041 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