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溪县镇泉水电站工程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巫溪县镇泉引水电站工程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能〔2010〕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镇泉引水电站监控和保护系统、高低压开关柜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巫溪县镇泉引水电站工程为跨流域引水发电工程,坝址位于长江上游干流左岸一级支流大宁河中上游右岸支流后溪河上,经隧洞引水发电,电站发电尾水接大宁河中游右岸的一级支流柏杨河。是一座以发电为开发任务的Ⅳ等小(1)型水电站工程。电站装机容量2×15MW,保证出力3.1MW,多年平均发电量8906万KW·h,年利用2969小时。工程坝址区属巫溪县天星乡西流村所辖,距巫溪县城约25km;厂址位于柏杨河下游的白沙坡河段,厂区属巫溪县凤凰镇高杨村所辖,厂址距巫溪县城10km。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所有合同设备均应满足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要求。
本工程计划2015年10月竣工发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合同包,合同包划分及主要招标内容包括:
包一:监控和保护系统采购。
包含内容:1.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工器具及备品备件采购;2.微机保护系统设备、工器具及备品备件采购。
包二:400V开关柜设备采购。
包三:12KV开关柜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具有相应专业生产资格和能力;
3.3 要求业绩良好,信誉良好,售后服务良好,所提供的同类设备在近5年内未出现过严重质量问题;
3.4 设备生产厂家具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写明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所投合同包类别)、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恩施市机场路滨江花园6号楼A座13层C室报名(潜在投标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递资料报名,邮件发至jiangherunze_hb@126.com,原件在需要时核对)。业主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自行组织前往。
4.2 招标文件及资料审查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代理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1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万州,具体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chinabrr.com)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机场路滨江花园6号楼A座13层C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孙思
电 话:0718-8216368、18672258689